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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根据市统计局年度工作调研课题安排,8月上旬榆社县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调研组深入乡镇、村委会,详细了解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农村“三变”改革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自2016年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方法上积极推进,工作上自我加压,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深化我县农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县政府和各乡镇相继召开了深改组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目标、步骤、举措作了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实现了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全覆盖。
二是试点先行顺利开展。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箕城镇河南街村、云簇镇东庄村、西马乡西马村为先行试点村,在试点的过程中,收集相应的问题与做法,深入分析,总结经验,为全县全面推进产改工作带好头。然后9个乡镇全面展开,对各个村组表格填写进行指导、完善以及系统录入,确保将每一个村的真实资产情况进行统计。截止目前,3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量化资产1170万元。
三是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清产核资方面,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扎实推进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我县产权制度改革涉及9个乡(镇),271个行政村,27个组,4.3万农户,农业人口11.75万人。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298个村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96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比例达99.32%。清产核资系统录入274个村组,完成比例为92.56%。同时227个村组已完成成员确认工作,完成比例为76.17%,共确认成员89153人。
二、榆社县通过“三变”,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清产核资,整合资源变资产。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对试点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简称“三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利用土地、林地等确权颁证成果,对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丘、水域等自然性资源,房屋、建设用地(物)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农村资源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整合资金,推进资金变股金。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经济合作社,享有股份权利,增强“造血功能”,变短期扶持为长期受益。原则上,在量化除扶贫之外的发展类、扶持类财政资金时,倡导设立集体股和个人股,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但集体股一般不超过20%,实行按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集体收益的处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行决定。县级遴选的每个试点村安排的财政启动资金,按照上述原则量化到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对财政投入贫困户的专项资金,直接量化为贫困股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并经营,作为集体特殊股,所得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一并将成员股、集体股、贫困户优先股“三类股份”规范设置。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固化给集体,收益权由集体和贫困户按一定比例分配,配套实行贫困户脱贫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保障权益,引导农民变股东。积极破解农民财产性收入低、工资性收入低、传统种养方式产出低等难题,鼓励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各种无形资产、大型农机具,以及自有资金(实物)、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商业评估折价,依法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成为投资人,取得股权收益,使农户成为规模经营参与者,与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基地+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作为股东获得收益分红,又能够让有意愿就地务工的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财产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旅游公司+经营主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倡导以保底分红的方式因势利导,既充分保护农民利益,又有效提高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效率,节约时间成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产业扶贫中,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探索把扶贫资金、“农户贷”作为个人持有的股金,异地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获取股权收益。
榆社县积极引进企业参与“三变”改革。在郝北镇龙安村、疙瘩滩村将集体资源荒山荒坡9318亩,通过实施资源变为资产加入企业山西维特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股金,以每亩每年210元分红,每年收入196万元;箕城镇李峪村将荒山1000余亩变为资产转为股金加入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每亩每年310元分红,每年收入30多万元。通过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充分认识改革带来好处。
三、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瓶颈问题逐渐凸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对改革的认识仍需提高。部分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还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且全县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有的群众对改革工作认识不高,信心不足,从而影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乡镇、村两委党员干部对深化改革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特别是面对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级资产状况比较复杂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乱、怕烦等畏难情绪,担心改革会激发矛盾。
二是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 ……此处隐藏14114个字……文件,对改革目标、步骤、举措作了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各区县、乡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实现了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全覆盖。尤其是黟县成功申报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并取得较好的试点成果。
二是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清产核资方面,市政府及区县均组织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扎实推进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市705个村居、8158个村民组基本完成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了台账,正全面进行审核汇总。推进股份制改革方面,屯溪区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社屋前社区、凤霞村等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改革积累了经验。目前全市正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界定和股份制改革,已完成71个村的股份制改革工作。激活闲置农房方面,在全市开展闲置农房摸底调研,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盘活闲置农房工作。如,歙县制定了盘活闲置农房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盘活闲置农房实施意见和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办法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制定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问责办法等,依托江南林交所,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已全面建成了市和区县分中心,并建成乡镇产权交易服务站78个。
三是“三变”改革初见成效。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进农村土地入股、山水生态资源入股、闲置房屋古建筑入股、集体和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实施“三变”改革的村达到155个。比如,黟县庙前村将打鼓岭2000多亩山水资源按一定价格入股徽黄公司,发展乡村旅游,实行门票分成,既壮大了集体经济,又提振了农民收入。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瓶颈问题逐渐凸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对改革的认识仍需提高。部分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还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且全市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有的群众对改革工作认识不高,信心不足,从而影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乡镇、村两委党员干部对深化改革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特别是面对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级资产状况比较复杂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乱、怕烦等畏难情绪,担心改革会激发矛盾。
(二)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市虽然对集体土地、林地、农村承包地等资源以及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但仍不够全面,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员的变迁,部分地区出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难和资产权属明晰难等问题,导致产权交易流转率不高。如,闲置农房方面,由于政策等方面原因,房地一体化登记未统一开展,仅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交易存在困难;再如,林权交易,目前对山林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且山林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导致林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也未有效施行。
(三)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我市是典型山区市,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一二三产融合还不够紧密,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活力未能有效释放。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普遍薄弱,除市、县城区周边、旅游景点附近农村之外,大部分农村可经营性资产不多,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而且,由于农村改革的滞后性,农村资源转化为资产,还缺乏扎实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径,不仅造成农村发展活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改革积极性。
(四)农经工作队伍相当薄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农经工作队伍。但目前,全市农经系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部分区县经管科只有1至2人办公,大部分乡镇只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农经岗位,有的乡镇甚至没有专门农经人员,或者农经员身兼多职,而且现有农经队伍年龄普遍较大,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方面也难以承担当前繁重的改革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场触及农村根本利益的系统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市、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市农委、财政、国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督促各区县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完善村级集体资产台账,抓紧抓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改革后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乡镇服务站建设,提升产权交易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拓展抵押贷款、评估收储、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功能,为产权流转搭建宽广坚实平台。要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抓好现有农经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工作,提升他们参与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人员招录、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解决基层农经人员不足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要稳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坚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准则,以遵从群众意愿为前提,合理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设置股权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210个村的股改和200个村的“三变”改革任务。要认真总结屯溪区、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和农村“三变”改革经验,积极借鉴浙江绍兴市、义乌市等地盘活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工作的创新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歙县盘活闲置农房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引导农民通过资源入股,或创办领办农家乐、乡村酒店、农事体验中心等,盘活闲置农房,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四)进一步抓好统筹协调。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的政策底线,鼓励和支持农村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高度重视改革后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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