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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重点工作(事业发展类)有关情况汇报

时间:2024-04-18 15:16:21
基础教育重点工作(事业发展类)有关情况汇报(全文共4906字)

现将我县基础教育重点工作(事业发展类)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学前教育

2011年以来,我县以实施两期“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深入开展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今年,在总结前两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又认真制定了第三期行动计划。特别是9月29日全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县立足“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立保障”,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让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学前教育、共享人生同步起跑的机会。

1、基本情况

全县学前现有教育机构51个(其中公办园9个、附属园5个、有证园13个、看护点24个)。全县在园幼儿6395人(公办1988人,附属园212人,有证园2761人,看护点1434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65人(公办116人,其中在编72人;附属园14人,有证园144人,看护点91人)。全县已全部取缔C类看护点,A类、B类看护点还有24个,较2010年减少看护点38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较2010年增加7.2个百分点,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7%,提前完成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设定的目标,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2、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增加专任教师配置。近年来,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不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年在其他学校中调剂编制数用于幼儿园教师招聘,目前,全县在编公办教师72人,较2010年增加49人,公办幼儿园自聘教师44人,自聘专任教师均取得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民办有证园不断提高保教师资队伍质量,专任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90人,看护点专任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54人。二是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保体系。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发放乡村教师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以需求为导向,以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为引领,推动县级培训和园本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大经费投入

2011年以来,投资近3000万元,新建了农村中心园6所,改善了农村幼儿的入园条件。2013年,投资近500万元建设了帝景国际小区幼儿园,2016年投资1000万元新建青阳县南部新区幼儿园,公办园的建设为家长提供了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了学前教育的需求,入园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4、普惠发展情况

自2012年以来,我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县政府出台了《青阳县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暂行办法》,县教育局配套出台了《青阳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办法》、《青阳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每年按照《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对全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严格评审和量化赋分,对评估认定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放奖补资金,引导激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按照中央奖补、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实施的渠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行同等待遇。每年发放资助资金和奖补资金30余万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5、质量提升情况

一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各类幼儿园命名、办班、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积极推动小学和幼儿园的衔接。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按照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未享受政府补贴的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二是充分发挥省一类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保教活动开放周、送教下乡,实施城区幼儿园与乡镇园结对帮扶活动等形式,传输学前教育新理念,纠正小学化倾向,实施科学保教,促进了农村公民办园进一步提高保教水平。三是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园支教或担任挂职业务副园长制度;建立公办园与民办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四是通过教研活动不断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广泛开展幼儿一日常规教学研讨、户外活动组织、五大领域的优质课评比、幼儿游戏评比等活动的开展,推进全县公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通过幼教课题研究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

6、学前教育学籍数据采集进展情况。

2017年5月9日省厅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了学前教育学籍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我县会后立即部署了这项工作,全县幼儿学籍数据全部按省厅要求按时上报。本学期,《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才投入使用,许多功能正在开发建设和完善中,因此,我县还没有召开专题的全县幼儿学籍信息采集培训会议,但是,学期初已在公民办幼儿园工作交流群中作了工作部署。目前,全县各公办园和民办有证园、部分看护点均在系统中进行了幼儿学籍业务的相关操作,了解和熟悉数据采集和变动业务办流程。少量看护点因师资紧张,缺少计算机操作人员,此项工作没开展。因各地幼儿学籍变动业务的要求不统一,一些转入转出的学籍变动,特别是跨县的变动业务正在办理中。目前,我县学前学籍系统中幼儿学籍数为5537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学前教育学籍数据采集任务。

7、问题与建议

总体上看,我县学前教育仍是全县基础教育体系中较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公办园资源总量不足,民办普惠园基础设施薄弱,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短缺、没有幼儿教师编制、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偏低,幼儿看护点作坊式经营,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幼儿园没有自己教师编制,新聘幼儿教师编制都是在其他学校的富余编制中调剂出来的,建议单独设立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从根据上解决约束公办幼儿园发展的师资问题。

二、关于义务教育

青阳县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初中15所(含民办学校4所),小学50所(其中完小20所,民办学校附设小学部4所,教学点26个),初中在校生8446人、小学在校生14550人。

1、近几年来,我县坚持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中,早在2006年,县政府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从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关注弱势群体、推进教育信息化等几个方面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5年,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92分的成绩通过国家认定,今年9月,又以高标准通过国家复检。尤其是近两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国家认定组提出的问题,加大落实整改力度。一是加大农村学校运动场建设和专业师资队伍的配备力度,两年来,改建了丁桥小学和木镇小学运动场,招聘了200名教师充实农村师资队伍。二是新建了青阳三小和青阳四中,增加城区学额数,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基本达标,缓解了城区大班额现象。

2、义务教育招生情况。县教育局每年都出台了义务教育招生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特别是今年秋季学期,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我县适时调整了城区学校义务教育责任区,切实保证了新四中顺利搬迁、新三小按时开学,保障了学生就近入学,城区教育布局也进一步优化。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同城同待遇,同等享受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并在当地升学考试,真正做到就学、升学零障碍。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群体差距。

3、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设和发展情况。我县小学阶段现有留守儿童4735人,初中阶段现有留守儿童3384人。教育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失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强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联系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中小学学籍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操作流程。学籍系统中没有设立虚拟班级,即时处理异常学籍信息。过去因政策超生、家长不到派出所办理户籍等造成的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学籍,学校均及时督促家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在系统中补充完善,目前学籍系统中仅有4例无身份证号学生尚未处理,这4例均因家庭关系复杂导致的黑户口,公安部门没有办理入户手续。我县无辍学和其他离校的学籍,少量取消学籍的情况已经学校核实后及时处理。因录入错误、家长提供的老户口本信息不准、跨省变动学生造成的重复学籍等各类问题学籍,省厅反馈名单后,学校均及时进行核实处理,一年来,处理毕业重复的问题学籍1022例,删除各类重复学籍152例,佐证正常的学籍329例、转出后重复的学籍100例。目前,系统中还有新下发的20多例问题正在处理中。新生学籍数据采集均按程序规范操作,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由学校向家长发放新生采集表,初一和高一学生信息由学生填写信息确认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并存档。

5.控辍保学情况。

我县无因贫、因厌、因路远而失学的情况。县内无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主要入学形式为随班就读,少数家长将残疾儿童送到市特教学校就读。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秋季学期,我县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一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摸底登记工作。本学期,全县适龄残疾学生数277人,其中在特教学校就读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54人,送教上门14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9人,残疾儿童入学率96.75%。二是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的动员入学和送教上门工作。根据中残联的统计数据,对疑似未入学的残疾儿童逐一电话沟通或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未入学的原因。并针对具体情况逐一制定接受教育的方案。对于重度或正在接受治疗、确实不方便入学的残疾儿童,相关学校认真做好家访和送教上门工作,定期上门了解儿童的健康和学习状况。学校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档案和学籍,纳入学籍管理,确保每一个有就学意愿的残疾儿童都有学上、能上学,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关于高中教育

2015年,我县投资近2亿元新建了青阳中学,同时依据县域人口状况,合并了两所农村普通高中(九华中学、木镇中学),成立了青阳县第一中学,并将之迁往城区。目前,我县有普通高中2所:青阳中学(省示范高中)和青阳一中(市示范高中),另有两所民办学校附设高中部(育英学校和青华公学)。加之城区一所职业高中,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趋于合理,能够满足未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近两年来,我县着重加大对青阳一中的硬件设施投入,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300万元,投入运动场建设资金800万元,今年将启动宿舍楼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00万元,同时县政府决定每年对青阳一中实施定补150万元,力争在近几年内使其跨入省示范行列,实现县域内普通高中的均衡发展。

针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下一步的高考改革,我们一方面加大两所高中的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尤其是一中的相关设施建设,县政府建立了教师逐年补充的机制。另一方面,我们积极选派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赴外地挂职学习,积累经验。第三,积极探索基于课程改革的教学评价机制,以积极应对高考改革的需要。

四、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2016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个学期初,我局都要分别召开校长会和教导主任会议,强调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政策和纪律。同时坚持常抓不懈,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对在职教师课外办班、补课收费行为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后,校外辅导班、周末补课班等教师违规补课现象根本好转,群众满意度较高。今年秋季开学前,我局与校长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学校与教师签订承诺书,有效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2017年,因从事有偿家教被立案查处并给予政纪处分2人。

各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各级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收择校费,没有择校生。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普通高中不招收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公办学校不跨省辖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实行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管理。

学校规范教学行为,不存在违规补课、办班情况和乱订教材教辅情况,学校严格收费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只收费作业本费小学10元、初中20元,不存在其他乱收费情况。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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