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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对《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2025-04-05 07:11:08
人大对《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全文共10783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要做法

《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7月份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目的、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为更好了解基层对《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于8月8日、9日分别在港区和新区召开了由镇(区)领导、市人大代表、村(社区)负责人、企业代表等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8月12日上午,举办了《环境保护法》讲座暨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全体市人大代表,分管副市长,各镇人大副主席、分管副镇长,两区、科教新城分管领导,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区环保办(分局)、市环保系统全体干部,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及全市环保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共500多人参加,并进行了执法检查的动员部署。8月12日下午,检查组分三个小组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共检查18个单位,重点检查《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情况;工业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及监测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环境监管情况,电镀、印染、化工等重点企业的整治情况;区、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情况,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治理达标情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及达标情况;小开毛、小塑料、小作坊、废品回收及加工点整治情况,重点环境信访企业;农村养殖业污染整治后的成效巩固情况等五个方面的情况。检查组在肯定政府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及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深入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领导重视,环保优先。近年来,我市切实落实环保优先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环境保护与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将环境保护纳入科学发展观千分考核,并将其作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引和考核各地、各部门的重要依据。不断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主要领导每年实地调研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并由市长作工作报告,在工作实践中建立了环保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监督巡视制度等,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2.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进城市发展低碳化。治理机动车尾气,加快黄标车辆淘汰步伐,加快推进LNG天然气公交车的新增和出租车“油改气”改造工作,谋划构建覆盖全城的慢行绿道网络,倡导“绿色出行”。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逐步开展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工作。推进产业体系现代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大力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获得了“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怡球金属公司获批为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通过了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复核。以绿色工程创建为重点,全市所有建制镇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镇”,新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称号。全市所有社区均被评为苏州市级以上绿色社区,城厢镇县府社区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社区,实现绿色社区创建“一片绿”。所有自然村全部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68个行政村被命名为苏州市级生态村(其中省级生态村58个),电站村成为国家级生态村,8个村成为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3.着力减排,防治结合。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每年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将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并向社会发布减排进度及完成情况。大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完成10家万吨级综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中水回用工程76个。2011、2012年两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累计削减8%、19%、17%、20%,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71.8%、222.9%、69.9%、39.6%。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为认真实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连续三年把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累计完成投资 15884万元,完成三大类40项工程,在建3项工程,城区实现了“水通、水动”的目标,水质持续改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定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蓝天工程”。工业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积极实施电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扬尘污染得到了进一步控制。清洁能源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扩大了禁燃区、控燃区范围。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建设,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宁静工程”,加大区域环境噪声治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污染。

4. ……此处隐藏5984个字……埋,造成填埋场使用年限下降,且渗滤液处理管控措施不够扎实,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二次污染,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4、环境监察措施有待改进。企业生产经营中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运用,重金属、有机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污染问题不断涌现,对常规监测方法措施形成了新的挑战,对环保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且专业型人才紧缺,自动监测水平不高,乡镇环保机构空白,致使任意燃放烟花爆竹、随意倾倒污水垃圾、高音广播噪音扰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水源保护区企业违规生产等活动没有完全杜绝。

三、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情况,各级政府应紧紧围绕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建设目标,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即重视经济效益,又重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不懈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大减排力度,为转型跨越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是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 也是未来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我市在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中,必须严格执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约束性指标,持之以恒地抓好节能减排,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一要高度重视结构减排。各级政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深化国控污染源和市县挂牌的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严重污染企业,遏制部分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和高效节能技术,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二要全面推进工程减排。县(区)政府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积极探索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争取开工一批乡镇垃圾集中填埋场,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把污染治理向农村延伸。继续抓好梯田建设、退耕还林等工程,全面实施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及葫芦河等小流域治理,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切实抓好管理减排。严把环评、信贷、用地等政府审批关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严厉打击超排、偷排等环保违法行为,不断推进节能减排取得实效。结合“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发展布局,鼓励企业进驻工业集中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与“三废”集中治理。

2、加强监督检查,保障石油煤炭等矿区环境安全。各级政府应更新观念、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全力保障矿区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抓好矿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的分类处理。矿井水处理方面,要结合规划和环评,严格执行既定处理方案和环保措施,加快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矿区生活污水处理方面,要尽快对不合格治污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和修缮建设,确保生活用水达标排放。依法严惩设施闲置、污水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抓好矿区固体污染物的防控和处置。全面贯彻执行《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继续严格落实油田开发环保第一审批权,抓好油田固废处置场建设,督促油田企业落实环保资金和措施,加快油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步伐。督促煤炭企业按矿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三是严格落实资源开发项目环保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矿区环保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石油煤炭等资源开发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建立环保工作台帐,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报告生产、排污、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指数监测情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主动接受地方政府监督。

3、加强环评审批,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影响力。市县(区)政府应充分认识资源开发及重大项目建设中环评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和按程序办事,维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地位。各级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环评审批工作机制,积极与企业和项目主管部门衔接沟通,掌握申报项目的详细情况,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环境容量关和监督关,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石油煤炭等资源开发下游链条产业和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中的循环型项目,以及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节能型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支持,高效服务;对高能耗、高污染及产能过剩项目,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把好环境准入关口。

4、加强生态建设,打造绿色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目标,继续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和随机巡查工作,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和周边集水区域内的石油开发、畜牧和水产养殖等危害水质安全的非法活动,确保饮用水供水安全。继续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认真完成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禁烧、生活垃圾处理等硬性指标,全面落实2013年及后期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按照“以奖促建”、“以奖代补”政策,不断深化生态县、生态镇(乡)和生态村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子午岭林区保护和“三北防护林”、封山禁牧、退耕还林、沙化治理等工作,力争实现“十二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的发展目标。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水平。市县(区)政府应紧跟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加强环保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控中心、放辐射环境监理站、绿色食品检测中心、环境保护研究所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事业单位,以及县(区)级环保监测站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县(区)环保部门应坚持强化业务学习、优化知识结构、量化监管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能力。加强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备,增强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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